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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频炉、中频炉“釜底抽薪”:6月底前清除、停贷

发表时间:2017-2-16 9:01:25      点击: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有保有压政策促进钢材市场平衡运行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2017年6月底前依法全面取缔生产建筑用钢的工频炉、中频炉产能。
 
近期,钢材现货和期货市场价格短期内较快上涨的问题,为巩固钢铁去产能成果,提高钢材有效供给水平,避免市场大幅波动,《通知》提出有保有压的政策思路,共涉及六个方面:
 
第一,坚定决心,深入开展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高质量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二,坚定不移淘汰钢铁行业落后产能。淘汰落后生产设备,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地条钢”行为,2017年6月底前依法全面取缔生产建筑用钢的工频炉、中频炉产能。
 
第三,积极支持合法合规企业加强有效供给。鼓励上下游企业签订长期合同,大型钢铁企业积极引导价格处于合理区间,发挥“风向标”和“稳定器”作用。
 
第四,切实落实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银行金融机构对长期亏损、规范不达标的企业,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严禁向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
 
第五,充分发挥期货价格对现货价格的预期作用,加强期货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加强综合协调和规范市场秩序。各地要严厉打击恶意炒作、囤积居奇、假冒伪劣等行为,维护钢材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中钢协等中介组织要主动发声,正确引导社会预期。
 
(来源: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