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对进口热轧钢板作出保障措施损害裁决
发表时间:2015-7-2 10:05:22 点击:
2015年7月1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公告称,马来西亚对进口热轧钢板作出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裁决,在调查期内热轧钢板进口量激增,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建议对进口涉案产品征收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税,第一年(2015年7月2日~2016年7月1日)为17.40%,第二年(2016年7月2日~2017年7月1日)为13.90%,第三年(2017年7月2日~2018年7月1日)为10.40%。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08.51.000、7208.52.000、7225.40.000(东盟协调关税编码为7208.51.0000、7208.52.0000、7225.40.9000)。
目前,中国、乌克兰、韩国、印尼和新加坡是马来西亚热轧钢板的主要进口来源国。
2014年8月,马来西亚对进口热轧钢板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4年12月,马来西亚对此案作出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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