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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煤电企业签中长期协议 获发改委力挺

发表时间:2016-11-10 9:01:42      点击:

随着煤价回暖,“跷跷板”另一端的发电行业逐渐告别黄金年代,面对市场的不确定性,煤企与电企开始联手。

据华电集团官网消息,11月8日,华电集团、国家电投分别与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在华电集团总部签署电煤中长期合同协议。

11月9日,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许昆林在新闻发布会上直言,发改委相当重视上述协议,此次中长期合同明确定价机制,同时确定动力煤基础价,突出履约保障,“有关方面会给予相应的支持。”

卓创资讯煤炭分析师韩滨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次定价,煤企与电企都在盈利的基础上做了不少让步。

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副局长鲁俊岭则透露,将引领上述模式进入更多领域。

煤电企业回归“定价定量”

据许昆林在发布会上介绍,此次各央企签订的合同有了明确的定价机制,同时增加履约保障。此次合同确定了5500大卡动力煤的基础价为535元/吨,在这个基础上参照市场的变化做相应调整,“过去合同签订基本上是定量不定价,这次是定量又定价,过去的合同是一单一谈,现在这个合同基本上是一年以上,我们还会推进他们今后签5年、10年。”

在韩滨看来,煤电企业再回归“定价定量”有着重要影响。在煤炭黄金十年,双方存在着是“定价定量”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电企利益,但随着煤价下跌,“定量不定价”成为主流,低迷的价格使煤企大面积亏损,盈利的跷跷板则转向电企。“定价定量”对双方都是保障。

另一头则是此次合约突出了履约保障。许昆林认为,履约保障是保证合同顺利完成非常关键的一点,政府相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帮助企业督促合同的履行,如果无故不履行,要纳入“黑名单”,只有这样,中长期合同协议才会逐渐的稳定、扩大,制度也会不断的完善,就能够更好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和市场的平稳发展。

韩滨认为,“正是因为没有制约条款,才使得过去的协定‘形同虚设’”。

许昆林还表示,国家有关方面会对签约企业有所支持。将会在安全高效先进产能释放中,优先支持签订中长期合同的企业。铁路总公司也会在运力上给予优先保障,为这个合同履约创造良好条件。

鲁俊岭补充说,上述中长期合同即签即执行,从2016年12月就开始实施。

避免煤企电企“跷跷板”现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确定5500大卡动力煤基础价为535元/吨,与11月9日更新的环渤海动力煤价600元~610元/吨相比有所下调。

鲁俊岭表示,合同价格机制就是基准价加上参照市场变化进行上下浮动,基准价则来自于供需双方根据理性判断商定,“这个过程中,应该说是尊重了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双方在价格上均有所让步。韩滨认为,从煤企的角度来说,这一价格保障了其一定的盈利水平。同时,煤企也害怕煤价上涨过快,增加日后暴跌风险。

韩滨认为,对于发电企业来说,签约一方面保障了其一定盈利水平,同时也化解了煤炭继续上涨带来的风险。

许昆林还介绍了发改委推动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协议的逻辑,通过确定长期的合作关系,两个行业可以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避免“跷跷板”现象。同时,有利于煤炭价格包括市场的稳定。

鲁俊岭在发布会上透露,将会引领更多其他的煤炭企业、电力企业甚至是钢铁企业、建材企业、化工企业,由现在多是依赖现货买卖转向中长期稳定、务实、高效、诚信的合作方式。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