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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用65Mn热连轧钢带相关标准

发表时间:2011-8-18 17:45:13      点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具用热连轧钢带的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农机耙片、刃具、锯片、机械刀片及弹簧等用途的热连轧钢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 20066-2006,idt ISO 14284:1996)

  Q/ASB 81 热连轧钢板和钢带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Q/ASB 146 钢及钢产品化学成分、物理性能及工艺参数数值精度的确定原则

  Q/ASB 269 热连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 订货内容

  3.1 订货时,用户须提供以下信息:

  a) 本标准号;

  b) 牌号;

  c) 规格及尺寸精度(未规定时,按A级厚度精度供货)。

  3.2 标记示例

  牌号为65Mn、厚度为3.0mm、尺寸精度为A级精度、宽度为1050mm的钢带,其标记为:

  Q/ASB 85-2008 65Mn 3.0×1050×C

  1

  Q/ASB 85-2008

  4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4.1 钢带的厚度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1                              单位为毫米

机组

厚度规格

1780

2.514.0

1700

3.08.0

 

 4.2 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Q/ASB 269的规定,其中钢带塔形、不平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2                              单位为毫米

机组

塔形

不平度(测量长度1000)

1780

100

30

1700

120

40

 

  5 技术要求

  5.1 牌号和化学成分

  5.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3的规定。

3

牌号

化学成分,%

C

Si

Mn

P

S

Ni

Cr

Cu

65Mn

0.62~0.70

0.17~0.37

0.90~1.20

0.030

0.030

0.25

0.25

0.20

 

  5.1.2 钢带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5.2 交货状态

  钢带以热轧状态交货。

  5.3 表面质量

  5.3.1 钢带表面不得有气泡、裂纹、结疤、折叠和夹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钢带不得有分层。

  5.3.2 钢带表面允许有深度(或高度)不超过厚度公差之半的麻点、凹面、划痕等轻微的局部缺陷,且应保证钢板的最小厚度。

  5.3.3 钢带允许带有若干不正常的部分,但有缺陷部分不得超过每卷钢带总长度的6%。

  6 试验方法

  6.1 钢带的外观应目视检查。

  6.2 钢带的尺寸和外形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

  6.3 钢带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4的规定。

4

序号

检验项目

试样数量(个)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1

化学分析

1/

GB/T 20066

GB/T 223GB/T 4336

 

  7 检验规则

  7.1 取样数量

  钢带的取样数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7.2 数值修约

  数值修约应符合Q/ASB 146的规定。

  8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带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Q/ASB 8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