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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话钢市:地方政府积极落实节能减排

发表时间:2011-9-29 9:49:08      点击:

  9月27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会后,部分地方政府就国务院安排立即进行了部署,落实节能减排各项工作。此前,地方政府已经就今年节能减排进行了安排部署,特别强调,防止出现前松后紧的现象。

  “十二五”上海将积极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9月27日,国务院召开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上海分会场立即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会议强调,要按照中央要求,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各项工作。要加快实施节能减排相关专项规划,将五年的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并确保完成。“十二五”期间,上海市要积极推进能源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大力促进能效提升,进一步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加快培育市场机制,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减排。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进一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要全面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务必开好局、起好步。年初市政府已经确定的详细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要加大力度,责任到位,确保完成,坚决防止出现节能减排工作前松后紧的问题,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江苏推出强化节能五大新举措

  江苏省政府8月下旬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江苏省进一步强化节能工作的五大具体措施,确保完成2011年和“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

  一、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将省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二、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三、努力从源头上控制能耗过快增长。对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建成后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一律不得投产;对违规在建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责令停止生产。对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滞后、被列入一级预警的地区,暂停审批、核准和备案钢铁、有色金属、化工、造纸、建材及单(多)晶硅等高耗能新建及扩能项目。对列入一级和二级预警地区已建成的高耗能项目暂缓接电;四、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五、进一步加强用能管理和节能执法监督。限制高能耗、高排放和产能过剩企业用电、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用电。对超能耗限额标准以及违规使用落后用能设备的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

  河北省政府出台八项措施 确保完成全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河北省政府9月初发出通知,要求切实落实好节能减排工作八项措施。要求各设区市要把省下达的能耗增量指标逐级核定下达到各县(市、区)和各企业,并明确后4个月用能(电)量限定指标,做到区域全量化、企业全覆盖。按月进行核查、预警,对超过限定指标的设区市实行“两高”项目禁(限)批,对超过限定指标的企业责令适时启动限产预案。严格实施能耗限额标准管理。对企业单位产品(工序)能耗超过限额标准1倍以上的,超过部分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3元;超过限额标准且未达到1倍的,超过部分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10元。

  江西加大“节能减排”问责力度

  9月初,江西省政府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政府及企业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节能减排十大举措,确保完成今年任务目标。

  《通知》提出,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对未通过环境评价、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在建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对违规建成项目责令停止生产。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在炼铁、炼钢、水泥、造纸等行业,于9月底前要完成全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选择立窑水泥生产线、短流程炼钢企业实施有序用电和差别性电价,提高能源利用率。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和企业,实行项目“限批”。

  《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企业集团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四川多措并举确保今年节能减排目标实现

  截至8月上旬,在四川省列入工信部公告的131户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中,已有90户企业完成目标任务,占任务企业数的68.7%。

  在今年最后一个季度,四川将抓紧制定并实施“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和综合性工作方案,及时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和重点企业。严控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进一步强化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审查,严格贷款审批,防止最后一个季度出现能耗反弹和大量污染物增加。四川还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继续淘汰煤炭、电力、化工、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力争年底前发挥效益;加强预警调控,加强对重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的监测,特别是防止用电量大幅上升,对今年节能减排指标进度滞后的市县加强指导。

  促节能减排 甘肃省将实施惩罚性电价

  9月27日,记者从“甘肃省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甘肃省将尽快制定甘肃省高耗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等措施来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的目标。

  会议指出,为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重点要注意以下工作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产业建设、产业结构指导目的;二是要严格节能的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的评价;三是要尽快制定我省高能耗行业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四要加强重点污染源治理,加强节能减排的形势分析。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环保厅、省建设厅制定出台甘肃省“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并于10月底下发全省执行。

  河南节能减排:多管齐下力促预警降级

  面对严峻形势,河南省计划采取多管齐下,综合“治疗”的办法,降指标,追步子。河南省规定:除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运用价格、税收、排放权交易等经济手段,促使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推进节能降耗,还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省政府公布的最新名单中,全省共有涉及18个行业的167家企业的落后产能将在今年被淘汰。河南省工信厅产业政策处副处长姚中民说:“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能源规划建设局联合编制了河南省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国家下达河南省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共涉及16个行业135家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达2372.75万吨。河南省自我加压,加大了对‘两高一低’企业的淘汰力度,实际上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将达2737.95万吨。”另外,河南还加大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综合整治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对全省8大高耗能行业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广西重点区域将禁止新建钢铁项目

  8月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到“十二五”期末,广西要基本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完成国家“十二五”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对大气主要污染物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进行重点联防联控。今后,重点区域的城市城区和周边地区,原则上禁止新建和扩建钢铁等大气重污染项目。对城区内已建且严重影响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重污染项目,实施搬迁改造或提标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