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Contact
搜索   Search
你的位置:首页 >

首钢长钢规范厂务公开助推民主管理

发表时间:2014-8-1 9:16:58      点击: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加强长钢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巩固、深化和规范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动公司转型跨越发展,根据总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日前,公司出台《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厂务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厂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二是厂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单项公开小组及公开内容、方式及程序;四是厂务公开的实施及监督检查。厂务公开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成立了由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公司办、工会、计财处、审计处等21个单位为成员的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办公室,并明确了其主要职责。

    《办法》指出,厂务公开设立重大决策事项、经营生产管理重要事项、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事项四个公开小组,并对各小组组织单位、成员单位、公开内容、方式及程序进行了明确。

    《办法》要求,厂务公开工作必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体到位,工会主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要求公司所属二级单位都要建立“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办法》对厂务公开的监督检查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以自检自查为主,不定期抽查为辅的监督检查考核体系,并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二是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对各单位和单项公开小组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程序是否规范,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认真解决进行监督;三是公司工会要组织职工代表进行民主监督;四是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工会,每年对厂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管理规范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研究和解决厂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五是各单项公开小组实行责任制,推动厂务公开不断深化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