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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满特钢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发表时间:2015-1-22 14:24:07      点击:

  2015年1月16日9时30分,在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召开的“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视频会议”上,北满特钢获得了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北满特钢财务总监何艳华及相关人员在齐齐哈尔市科技大楼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中国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由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经过“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合规性审查、认定、公示与备案”等严格程序,北满特钢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此次荣获“高新技术企业”称号,是北满特钢近年来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加大品种结构调整,大力开发新产品,持续加大科研投入结下的又一成果。

  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北满特钢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可再次提出认定申请。